据《阿斯报》报道,近日,马德里法院作出判决,皇马俱乐部应向前卡斯蒂亚中场弗朗西斯科-马努埃尔-特纳赔偿156万欧元。原因是俱乐部在2018年与特纳提前解除合同时,没有向对方支付补偿金。
据了解,特纳是一名来自塞维利亚的球员,他于2016年加入皇马卡斯蒂亚,然后在2018年初被球队提前半年解除了合同,同时他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金。于是,特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控告皇马。
西媒Vozpópuli透露,在那个赛季,皇马取而代之签下了另一位球员。而且,Vozpópuli还指出特纳的合同违约金高得非常不合理,达3000万欧元。
当地法院认为,虽然特纳的伤势从2015/2016赛季开始就伴随着他,但是皇马提前解除合同的决定阻碍了这名球员的发展。
在2018年1月离开皇马以后,剩下的半个赛季特纳都处于空白期。此后他前往了克罗地亚联赛踢球,直到2019年他重返西班牙,在西乙B球队效力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