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足协发布征求U23球员及转会调节费通知
www.7m.com.cn 2017年06月14日 来源:7M体育
北京时间6月14日下午,中国足协官方消息:发布了关于征求《U23球员参加2018年中超、中甲联赛相关规定》意见的通知。
具体规定如下:
一:2018赛季中超中甲俱乐部国内球员最多报25个,其中至少4个U23球员。若果满足不了,就不接受报名。
二:每场18人大名单至少有3个U23球员,首发11人里至少有1个U23球员。每场U23球员首发人数不得少于首发外援人数,在一场比赛里,每队U23球员实际累计上场人次不得少于外援实际累计上场人次,而外援累计上场每场不得超过3人次。如果违反,视为本场比赛弃权
。
三:2018赛季的U23球员指的是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港澳台的国内球员。
另外,足协也开始在球员转会方面进行了调控,并发布关于征求《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用相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今夏转会窗亏损俱乐部引进外援不得超过4500万人民币,国内球员不得超过2000万人民币,否则要额外交费。
转会调节费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出炉,正下发各俱乐部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2017年夏季转会期即实行该政策。
一:*还是亏损,看2016俱乐部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项。具体俱乐部是*还是亏损名单会在行业内公示。
二:亏损状态的俱乐部收取和转会指出等额的调节费。外援转会费标准4500万元人民币/人次,内援转会费标准2000万元人民币/人次。如果引援在标准内,调节费全额返还俱乐部用于青训专项支出,并且不得用于冲抵青训预算。该政策由第三方审计单位、中国足协负责监督审计。如超过以上标准,则这笔费用不返还俱乐部,全部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三:俱乐部如果以租借形式从国外关联俱乐部引入球员,如租借费低于原俱乐部转入该球员时的转会费,则以原俱乐部转入该球员的转会费为基数收取转会费。
(7M体育/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