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足协官方消息,为限制职业足球俱乐部追求短期成绩、高价引援,规范球员转会行为,维护职业足球联赛市场秩序,中国足协决定在2018年冬窗继续收取引援调节费,每引入一名外援超4500万需额外交费,缴纳的引援调节费将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转会调节费的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一) 引援支出在合理区间内
在2018年冬季注册转会期内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未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未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不需缴纳引援调节费用。但俱乐部须开设青训专用账户,在原“青训预算”的基础上再增加本次引援实际支出的等额金额,同时申报新的青训预算的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中国足协将在准入检查时对此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特别检查。
(二)引援支出超出合理区间
在2018年冬季注册转会期内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应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用。该笔费用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用于资助中国足球公益活动、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促进普及足球、推动足球科技进步及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服务国家振兴足球战略和发展规划。
(三) 俱乐部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国外关联俱乐部引入球员的,如果租借费用低于原俱乐部引入该球员时的转会支出,则以该支出为基数收取调节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