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中国足协在上海召开2018赛季职业联赛总结工作会,会上对阴阳合同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并表示将对阴阳合同进行严查严惩,发现最高将禁赛3年并取消资格。认定形式如下:
“1.在基本薪酬合同的基础上,对于实际为支付薪酬,但通过无商业实质或明显高于市场价值的“代言合同”、“签字费合同”等形式偷逃、规避缴纳税款、诱导违约的。
2.俱乐部通过关联方、第三方支付、现金或实物发放等方式,向教练员、球员支付薪酬的。
3.俱乐部与教练员、球员的合同未加盖“中国足协合同备案章”的。
4.经合同审查联合工作组审核和认定为“阴阳合同”的。”
此外,足协通告各俱乐部应在2019年3月1日 前向中国足协备案俱乐部使用的各类银行账户及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支付球员薪酬、奖金等人工成本。合同(一式三份)在中国足协备案并加盖“中国足协合同备案章”未备案合同不受行业保护,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处罚。
足协声明,一旦发现阴阳合同,中国足协将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俱乐部处以扣除联赛积分、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罚,同时对教练员、球员给予1-3年禁赛的处罚。